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经省科技厅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10位同志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浙江省能源研究所张晋茂、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柯小剑、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玉飞等三位同志具有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周亦亮、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陆韵、王正良、张弘、钟丽丹、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陈正勇等六位同志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宁波市卫生监督所徐亚萍具有实验师任职资格。
对上述人员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或投诉的(单位举报函件请加盖公章,属于个人投诉或举报的必须采用实名),请于2008年10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人事处 齐昕;监察室 曹葆华
电话:0571-87054016(人事处),0571-87054049(监察室);传真:0571-87054002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