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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转让
3、商标变更
4、商标续展
5、商标许可合同备案
6、商标复审
7、商标异议
8、商标撤销
9、商标国际注册
10、驰名商标认定
11、起草涉及商标的各类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质押合同)
12、商标诉讼
13、商标顾问业务(选择商标、指导正确使用和宣传商标、协助企业制订企业的商标战略和策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商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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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向我们提供以下材料:
一. 申请人信息
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等。
二. 提供申请者身份证明
1、 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
事业法人: 事业法人代码证书;
其他组织: 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 、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代理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 提供商标图样样本
清晰的黑白商标图样 6 张(若指定颜色则需彩色图样 6 张,黑白墨稿 2 张),规格为5cm×5cm 至 10cm×10cm 之间;申请立体商标注册的,需提供能够反映该商标立体效果的清晰照片 6 张;
四.商标说明
对商标图样外文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
五.拟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一个商标使用在同一个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应作为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应当具体,并与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列出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相一致;不能填写类名,也不能填写属别类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按国际分类靠近的类别进行注册并附送说明书,说明商品的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或说明服务的特点、消费对象,或附送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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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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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委托浙江杭诚专利商标事务所办理下列申请专利、商标或著作权有关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