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商标注册 属性:1 中国人向海外申请。(包括自然人、法人) 2 外国人向中国申请。 3 外国人向外国申请。—— 推荐 目的:1 在注册地受保护 2 提高商标含金量 形式:1 马德里协议国际注册(一次性) 2 向目标国一一注册(多次) 马德里协议及议定书缔约国(无美国): 一 协议缔约国(部分):比卢菏经济联盟、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瑞士、古巴、捷克、德国、法国、埃及、西班牙、意大利等 二 议定书缔约方(部分):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冰岛、土尔其、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爱尔兰等 主管机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用时:自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得证(商标注册证) 各国商标主管机关驳回时效:1年(协定成员)或18个月(议定书成员) 操作流程: 一 申请 1 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加盖公章 2 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 3 商标图样两张 二 商标局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费用多少由当局计算。 三 缴费 *当本国申请的商标尚未拿到注册证时* 可先向‘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等拿到本国注册证时,再向‘协定’成员国提交“后期领土延伸申请”。 向欧盟注册(马德里) 653瑞士法郎+2855瑞士法郎(以上规费)+3600人民币(代理费) 欧盟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林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共25国) 申请人资格:   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在中国有住所   3、拥有中国国籍 申请人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商标图样   4、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需提供原商标在本国提出申请的副本以及原商标受理申请的国家主管机关出具的裁明申请日期的证书及其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