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被网站转载 作者索赔8万元(图)
《邕江怀抱里的美丽半岛》曾发表在《南宁日报》。在这之后,此文被广西房地产信息网转载,但这次转载却掀起了轩然大波。文章作者以转载涉及房产宣传为由,向网站、房产商索取8万元赔偿。一篇文章怎么就值8万元钱?文章作者苏女士认为,既然用于商业宣传,就应该值这个价。昨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发现文章被转载
苏女士也并非名人、名家,她只是一名从事行政工作的干部,平日里喜好写写文章。2005年,她将一篇名为《邕江怀抱里的美丽半岛》的抒情散文投到了《南宁日报》。2005年8月3日,文章在《南宁日报》刊登。
文章中的“美丽半岛”正是柳沙半岛。文章用2000多字的篇幅介绍了岛上的美丽风光、风土人情、辉煌历史和沧桑巨变。至今,谈起这篇文章,苏女士依然认为这是其得意之作,愿意供有识之人欣赏、阅读。尽管希望给更多的人阅读欣赏,但在广西房地产信息网转载之后,苏女士就不乐意了。苏女士有她不乐意的理由,“文章能看能欣赏,但就不能用做商业用途。”
去年国庆节前夕,苏女士无意间打开百度搜索,当她输入“柳沙半岛”这几个字时。赫然发现,自己的佳作出现在了广西房地产信息网上。 苏女士说,如果作品是因写得优美而被网友传阅,她非常乐意。但让她不可接受的是,文章出现在该网站的“楼市快讯”的链接上,文章末尾则紧跟着柳沙半岛上的房地产项目“半岛荔园”的楼盘简介,简介内容涉及地址、房型、布局等方面。苏女士认为,网站、楼盘的商业宣传,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
作者提出要求索赔30万元
2007年11月6日,苏女士到南宁市版权局投诉了这一侵权行为。对于苏女士的所指的侵权行为,网站并不认同。据网站工作人员介绍,文章经网站转载之后,由于无法联系到作者,故在转载文章末尾写上了苏女士的名字。网站并非逃避稿酬,网站上公布有稿费标准,以及领取稿酬的通知,转载文章为每千字10—40元。按照这一计算标准的最高价格,网站也只需要支付其近百元的稿酬。
2008-3-18 20:14:23
南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