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保障科技创新环境优化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回顾和总结近一年来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知识产权司法行为的具体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天起在厦门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到会并讲话。
曹建明指出,五中全会把致力于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我国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同时将知识产权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突显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保护问题已成为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的重点内容。
曹建明要求,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定位仍然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要重点解决好以下一些当前实践中反映比较突出、影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和水平发挥的问题:一是努力明确和统一有关案件审判中的司法原则和政策,对于提交会议讨论的有关司法解释稿,力争尽快发布实施。二是充分发挥诉前临时措施制度的独特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大侵权赔偿工作力度,权利人可以直接请求依据法定赔偿办法确定赔偿额,切实保护权利人,从经济上打击和制裁侵权人。四是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科学合理地运用证据规则。五是公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和透明度原则。六是积极配合开展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关专题的调研,按期完成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的课题调研等。
据悉,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音乐电视等问题的司法解释稿。为体现司法解释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11月18日均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在中国法院网上查询)。在这次为期三天的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将就其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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