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广东格兰仕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称为异议人)对扬州嵘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被异议人)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853期《商标公告》第2009403号“格力仕GALEEZ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异议人的异议理由:该商标与异议人“格兰仕”系列商标近似;被异议商标模仿、抄袭“格兰仕”驰名商标,会混淆、误导公众。被异议人的答辩理由: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标不近似。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我局认为:被异议商标“格力仕GALEEZ”指定使用在第11类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商标为其已在第11类商品上获准注册的“格兰仕GALANZ”系列商标。虽然两商标在字母组合上稍有不同,但其整体的视觉效果差异细微,隔离观察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而且,两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亦属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成立,第2009403号“格力仕GALEEZ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格兰仕是我国家电类驰名商标,由于申请的商标格力仕与格兰仕就只差中间一个汉字,在异议过程中,异议方提供的证据比较充分。故而该商标异议案能够成立,驳回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但是该商标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查,说明商标局在判断类似商标的尺度还是比较松。这个需要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商标进行很好的维权。被异议商标资料: 注册号/申请号: 2009403 国际分类号: 11 商标中文: 格力仕 商标拼音: 商标字头: 商标英文: 商标数字: 申请日期: 2001-8-27 申请人名称(中文): 扬州嵘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江苏江都市经济开发区 申请人名称(英文): 申请人地址(英文): 初审公告期号: 初审公告日期: 2002-10-28 专用权期限: 2003年01月28日至2013年01月27日 代理人名称: 扬州文津商标事务所(已注销) 是否共有商标: 否 申请人2: 申请人3: 商标类型: 普通商标 注册公告期号: 865 注册公告日期: 2003-1-28 使用商品: [1108——暖气装置(水);中心暖气散热器;暖气片;] 商标流程: 商标注册待审中(2001-08-27)--->初步审定(853)(2002-10-28)--->收到异议申请或补充材料,待审(2003-01-27) 异议商标资料: 注册号/申请号: 3755954 国际分类号: 11 商标中文: 格兰仕 商标拼音: 商标字头: 商标英文: 商标数字: 申请日期: 2003-10-16 申请人名称(中文):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南25号 申请人名称(英文): 申请人地址(英文): 初审公告期号: 初审公告日期: 2005-3-14 专用权期限: 2005年06月14日至2015年06月13日 代理人名称: 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是否共有商标: 否 申请人2: 申请人3: 商标类型: 普通商标 注册公告期号: 979 注册公告日期: 2005-6-14 使用商品: [1104——电热煮咖啡壶;电热杯;电煮奶锅(家用);电压力锅(高压锅);电开水器;水果烘烤器;太阳灶;电铁锅;烤饼炉;烤肉铁叉转动器;] 商标流程: 商标注册待审中(2003-10-16)--->初步审定(967)(2005-03-14)--->已注册(979)(2005-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