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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播撒农业科技创新的希望种子

来源: | 时间:2018年02月13日 浏览量:3564

  “农,天下之大业也”。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15年来,党中央连续发布15个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突出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现代化进程当中“重中之重”的地位,彰显了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强决心。
 
  值得一提的是,在多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中,知识产权成为其中的“常客”,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播撒希望的种子。《意见》特别强调,“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等。有关专家表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在多元化创新体系中具有引领作用,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因此,要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统计数据显示,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达80%以上。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还不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仅为60%,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亟需汇聚全社会力量,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探索农业科技创新之路。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三农’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长远。”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敏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破解农产品供需结构性矛盾的迫切需要,是缓解农业资源环境压力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宋敏认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除了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机制创新,实现农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更需要建立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此,《意见》强调,要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意见》强调知识产权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导向性作用,目的就是要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能够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构建体现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宋敏表示,这将有利于种业科技成果良性评价机制的建立,促进创新资源要素的流动,加速提升种业科技成果的利用率,发挥其应有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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