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演员作为公众人物,拥有高知名度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这也决定了她们的名字一经出现就具有天然的宣传价值。正因如此,一些不法商家通过抢注明星姓名商标获取暴利。商家的不法行为对明星演员造成严重的名誉和利益损害,为此,一些明星演员开始注重自己姓名商标的保护,尽力维护切身利益。
为姓名商标维权五年
商标局6月6日公告显示,华语影视女演员、模特林志玲申请注册的商标“林志玲LINZHILING”和“林志玲LINCHILING”
初步审定,两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均为第1、3、5、25、26、41类。这6个类别通过初审后,林志玲便完成了本人姓名商标在45类商品上的全类别注册。
其实,“林志玲”姓名商标申请并非十分顺利,本次获初审的商标也经历了四年的波折申请过程。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原来早在2005年,有人已申请注册“林志玲”商标且成功获得初审公告,随后的几年间又有别有用心者大批量抢注与林志玲姓名相关的商标并用于商用。
林志玲团队在2015年发现这一情况后,陆续通过申请无效宣告及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使得在先抢注商标逐个被宣告无效。耗时五年之久,林志玲终于让自己的姓名商标得以注册在自己名下,由于没有尽早注册自己的姓名商标所付出的代价之大,实在令人感慨。
多位明星姓名商标被抢注
近年来,公众人物姓名遭遇抢注的情况愈演愈烈,多位明星姓名商标被抢注。
刘德华,国际巨星,影、视、歌三栖明星,出道三十余年,影视、歌曲经典作品无数,热衷慈善,注重提携后辈,在演艺界地位极高,广为人知。纵使是刘德华,也逃脱不了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厄运。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在第3类洗面奶、牙膏等商品上注册了该商标,刘德华东家亨泰环宇有限公司对此商品提出了撤销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了该申请。
周冬雨,53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因在张艺谋导演的电影《山楂树之恋》中饰演女主角静秋一角走红,之后发现姓名被人恶意抢注为商标。
除了林志玲、刘德华、周冬雨,还有许多明星演员姓名商标遭到抢注。那么,演员明星姓名商标如何保护?
1、增强商标意识,提前做好布局。
作为演员明星,无论是出于个人声誉的保护还是个人事业的发展考虑,无论是为个人姓名商标进行合理维权,还是将特属自己的姓名、艺名或其他个性化标签注册为商标进行保护,都是明智之举和必要行为。
2、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一旦发现姓名被抢注商标的情况,但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可以通过提出异议方式进行补救。
3、对已获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对该商标申请无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