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欢迎来到杭诚专利事务所!会员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业界新闻

最高法判了! 加多宝可用“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

来源: |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浏览量:871

624日凌晨,加多宝凉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618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驳回了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加多宝在公告中表示,618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驳回了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由加多宝集团运营的“王老吉”凉茶曾是中国凉茶行业无可争议的巨头,市场份额常年保持第一。但从2005年起,加多宝与王老吉实际控股方广药集团围绕商标使用期限一事纷争不断,最终加多宝方面败诉,2012年不得不更换产品名为“加多宝”。此后加多宝元气大伤,市场份额逐渐被王老吉超越。


虽然更名为“加多宝”,但其与广药集团的官司却一直持续到现在,双方在商标权、广告语、包装风格上都各有争议。


双方对“怕上火喝XXX”该广告语的纠纷可追溯至2012年,由广药集团对加多宝发起了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在一审判决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等广告语。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广东加多宝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等相关广告语,同时需赔偿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


随后,加多宝不服上诉。201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广药集团主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和“怕上火喝XXX”不是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称,加多宝的被诉广告行为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并不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广东省高院的判决,广药王老吉并不表示认同,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再审。根据今年618日最新发出的裁定书,最高院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接下来,加多宝可以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等系列广告语。


不少人会问,这句话很重要么?重要!


当年加多宝缔造王老吉凉茶奇迹的一大法宝就是确定了“怕上火”的营销诉求,将原本是偏隅一方的凉茶变成了畅销全国的饮料,并借助这个营销概念大大扩展了凉茶的消费场景,创造出最高峰时的280亿销售神话。


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何加多宝非得要重复再发这次再审裁定。



加多宝还特意引述最高院裁判书其中的一段,称:“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在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商标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加多宝公司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公司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X”等广告语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因此,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而广药白云山(600332.SH)也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向资本市场投放定心丸,发布公告强调:该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35号万新大厦一号楼5楼 联系电话:4006177068 浙ICP备17055842号-1
4006177068